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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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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24年度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8月2日(8:30-12:00、13: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襄陽市高新區(qū)團山鎮(zhèn)臺子灣路69號。

二、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jù)報名和筆試情況,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員1:3的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資格復審應當由考生本人到場,填寫《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并簽字,不能由他人代填),并提交以下材料(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套:

(一)本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證件照片2張;

(二)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證明資料(編卡或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公務員登記表等復印件)、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三)畢業(yè)證、學位證(碩士、博士研究生同時提供其本科、研究生階段的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尚未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信網(wǎng)學籍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有專業(yè)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考生應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專業(yè)工作經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繳納社保證明、工資發(fā)放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根據(jù)招聘單位要求提供);

(五)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

(六)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七)因特殊情況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交《2024年度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3,委托人一欄由考生本人簽字,不能由他人代填);

(八)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棄權的,本人須出具書面放棄聲明,拍照或掃描發(fā)送至郵箱:476534935@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負責,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承擔資格復審主體責任,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承擔監(jiān)督指導責任。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出現(xiàn)的面試人選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對于無人遞補,造成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的調整申請,經人社部門核準備案后,在面試公告中公布調整情況。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選聘工作全過程,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huán)節(jié)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請考生隨時保持電話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聯(lián)系,避免錯過考試機會。若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聯(lián)系不上考生,將進行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負責通知。可能遞補人員,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主動與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聯(lián)系。若因考生未主動與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聯(lián)系或因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聯(lián)系不上考生而錯過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聯(lián)系人:李鋒,吳埡楠

聯(lián)系電話:0710-3786612,18995680425

 

附件:1.2024年度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

     2.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

     3.2024年度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委托書  

 

  1.2024年度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xlsx

2.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docx

3.2024年度襄陽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委托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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